2017年10月8日星期日

女兒明年不參加代表隊了

昨天作了一個對女兒可大可小的決定,就是不讓女兒明年再參加代表隊了。

作為一位爸爸,我自己打籃球,女兒也喜歡打籃球,我要制止女兒參加籃球活動,而她卻仍然很想參加,我的心情也是很忑忐。

我的原因有四個:

一。女兒沒有付出應有的努力

雖然我多次提醒女兒,但女兒對於有紀律的訓練始終給我一種懶惰的感覺。每天不是要提的話就不會去鍛練。每次練習亦只是隨意的訓練,從沒有認真好好地去想自己要練什麼。

二。女兒沒有責任感

每天女兒的東西仍然是西處掉,玩畢的東西就忘了放下。她作為貓的主人,若不是父母提醒,每天都不會主動去清理貓的糞便。每一個早上在要趕上學時都會在厠所看圖書,要我又叫又停才能出門口。她的自制力差不多是零。

三。經常不照顧弟弟

每天在家中或下課後女兒總能夠找到和弟弟吵罵的東西,作為父母,我只能說弟弟是有時貪玩,但卻不始於邪惡。女兒多次打弟弟,我一而再再而三地提醍,女兒都沒有改善。有時候和女兒去朋友家玩,女兒只顧和自己的朋友玩,完全不顧弟弟。有一次她更自私地遺下弟弟在學校自己回了家。

四。 希望在孩子還小的時候會有多些家庭時間。

由於打代表隊一周要額外訓練三次,假期又會有額外的比賽,所以很多時候我們家人都只是環繞著女兒在轉,忽略了兒子的需要。媽媽的工作已繁忙,女兒的籃球表現也直接影響著媽媽的情緒。沒有了要接送女兒到處打球的話,媽媽的壓力也會輕省一點。媽媽也可以更多的關心弟弟,而不是只著重了女兒。

當天晚上女兒得悉不會為她報名明年的代表隊時她也發了情緒,我看了雖然心痛,但也無法不斥責她。她只說父母的不是,認為爸爸是壞人,卻完全忽略了自己一直以來沒有努力的事實。

我回想這件事情時,我試為自己沒有錯。我讓女兒打籃球,或任何一種活動,其實只是希望她能在當中成長,學懂一些做人道理,而不是要她"搵食",停她一年,若她自己去努力的話,他也可以繼續進步成長。所以我不是永遠剝奪她的機會,而是讓她學懂珍惜。

要教小朋友,真的不是講一般的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