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我收到一封律師信,是由紅種出的。
心中很憤怒,又很擔憂,亦不知所措,情緒很不穩。
由於我已經離開紅種,所以我將我看見紅圈的情況寫出來,
交了給立法局議員劉慧卿,她將我的信件轉交了給紅種,要求解釋。
紅種因為知道我是投訴人,便出信告我毁謗。
我完全無助,因為我只是個小巿民,
沒有多少錢去打官司。
希望大家向我學習,原來寫投訴給立法局議員,投訴政府資助的非牟利機構,會被人反告,他們是有權用我們納稅人的錢去告人的。
有人問我寫了什麼﹖我不能在這裏答,但我只會說,我將我所聽所聞所見的寫出來,一共有五頁紙。
寫畢後我給了兩位法律界人士看過,你說我是否亂來﹖
當你看見有問題不去出聲,就像有人看見第一次落三罪清安入牛奶,不出聲,人人繼續。結果你自己的嬰兒死在自己的手中。
我的罪就是我選擇了不沉默。
我昨晚沒有睡過。
我有想過去自殺,因為別人會問點解。
最後或許會有人看見問題,有一天世界會變得更美好。
這種壓力,不是人人會明白。
但我多謝我身邊的好朋友關心。
我未會死住,因為我還有一個女和關心我的一些好朋友。
但到一天我失控時,或許也學那位24歲的老師,不用再看見邪惡的世界。
我有買保險的,太太和女兒應該ok ,請放心。
那是大石壓死蟹的鄙郫行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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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籃, 種=總, 其實都好難聯想到...哈哈, 天無絕人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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