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16日星期五

圖書館給我的恩典

每個人都去過圖書館借書吧,在澳洲這個地方你可以一個人在圖書館借30本書或影音項目。我就經常去幫女兒和兒子借英文故事書回家。女兒一天就可以看畢三四本,有時候她會拿著一袋圖書到洗手間,一邊方便,一邊閱讀!或許大家都會明白,這其實是老爸的經常習慣!

女兒的英語能力已經很好,她閱讀圖書時從不查字典,但她卻能完全明白故事內容,而她的發音也有澳洲人的口音,音準更是比我這個老爸好得多。所以現在我有不明白的時候,都會問她,許多時候她都比我說得好。

最近發生了一件小事,我發現有本圖書不見了。印象中我是還了的,不過那是放到 book drop 中而不是親手還給館理員的,然而在我查核的時候卻說我沒有還。我不能100﹪肯定這是圖書館的錯,而我在家中找了又找也是找不到。圖書館職員給我30日的額外時間去找,但我仍然找不著。

前幾天我回到圖書館中打算付費賠償,那圖書館理員說我是個誠實的人,而她再看那圖書的借閱紀錄,然後告訴我這書已借出很多次,所以我不用賠償了,若然他日找到的話就再拿回圖書館。我聽了後突然感覺到這圖書館政策的“人性“和理性。

一本書借出了許多次,是不是應該退役呢?對呀! 否則新書怎會有位置放呢?一個”誠實人“是否值得給個”機會“呢? 對呀!

在澳洲我遇過的另一個政策上的“人性”是關於駕車超速的。事緣太太收到超速罰單,我們都十分沮喪,因為那是百多澳元的罰單。後來我的朋友告訴我若你在過去3年都沒有超速,可以要求交通部酙情,一般都會獲得恩許而只獲警告而免罰。

後來我太太寫了信件,結果真是免罰。

我在香港多年,不曉得是什麼原因,似乎在香港的政策從來不見“人性”。

在澳洲的生活的確有許多挑戰,但卻也有更多的恩典。世界不見得因為有律法而會人人快樂,但卻會因為有“人性”的法律得見施政者的善。由心佩服這些政策的設計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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