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月11日星期三

基督教球賽後記

最近帶領了一場基督教搞的聯賽,這個聯賽已經籌辦了十多年,也是由一所全港最大的基督教機構籌辦。多年的經驗告訴我教會球賽的水平一般較低,除了其中一些長期有籃球事工和有籃球球會資格的小數教會外,一般的球隊都是拉雜成軍,沒有什麼組織,訓練和教練都欠奉。

我帶的球隊也不是什麼有組織的球隊,只是過去在教會中曾帶過的一班年青人,他們現在多已出來工作,也沒有定期的練習,所以水平也是很一般,不同的是他們都曾經是校隊、在中學時曾經"叱咜一時",也算是在基本技術上有一定水平,所以面對著教會球隊,一般都有優勢。

上星期的比賽對的是沙田區的一間教會球隊,對方在年齡上比我方輕,身高也未有優勢,技術也和我方相差一段距離,只有一個球員較為突出。而結果也是如我所料,我們可以在一直領先下勝出。

但當中有卻一些情況使我感到不安、無奈,也有點兒憤怒。

對手在我們有一球快攻的時候為了使我們的球員不能入球,竟然用手肘擊向我的球員的頭部。而球証在一個明顯嚴重犯規下只判了一個普通侵人犯規。

好像這種情況我自己見怪不怪,但動作之粗野實在使我震驚,我即時現場都控制不了自己,大叫:"咁都仲叫基督徒﹖" 事後當事人並沒有和我的球員道歉。假若我的隊友因此而嚴重受傷,扭傷了頸,又如何向其家人交待呢﹖

另一個使我感到更無奈的是球証的執法水平。

兩位執法的球証都是年輕人,錯判一點也不奇,但問題是我隊球員兩次站立舉手並全無動作,對手由三分線撞入禁區內,我方一直站在原位,但球証竟然吹我方犯規! 那都是明顯不過的事,且竟有兩次之多。而這也就引起我隊球員的嚴重不滿。(當時我方還在以十分的距離領先對手,根本無需要"茅"。)

不知是否為了避免身體接觸,球証改變了正常的執法標準,將所有貼身的正當防守當成犯規。我方打的是釘人防守,所以便成為吃虧的那方,被球証不斷吹罰,結果要由釘人防守改成BOX 1聯防 (四個人在禁區聯防,一個人去追對方的好波之人)。最可笑的是使用這種戰術的原因是為了"對付"球証! 這也是我頭一次要用戰術去適應球証的打法,真是聞所未聞,一百歲唔死有新聞聽。在球証偏幫對手的情況下,最後我方球隊被對手不斷用犯規停錶的戰術下追近至只勝出兩分。

好像這種比賽,我方球員全以"斯文"打法,也無需要"茅",也真的沒有"茅",但卻在勝球後一肚氣。整支球隊的焦點不是放在如何打好,而是如何應付球証!

對於基督教一貫包容,在給予年青人機會的動機下讓年青人擔任球証,這原是無可厚非,但卻會給人一種基督教搞的東西總是差人一籌的感想。我自己搞籃球隊,其中一個希望就是不讓別人睇小基督徒,我們也可以有專業的水平呀!

但誠然這只是我的一廂情願。可悲也無奈 -- 十多年基督教籃球事工還似乎是那個老樣子。

雖然我不希望這樣,但基督教的球賽最終只會成為沒有選擇者才選擇參加的一種運動,還要失去 公平、公義,實在可悲。在細小的籃球圈子中其實只要稍有實力,又有波品的球員,其實有太多波打,我隊當中就有幾位在出面就經常被人邀請他們去打免費波,助拳增強實力的。今天他們留得在教會,又或會願意來參加教會球隊的比賽,其實已是值得"感恩"的了,奈何基督教實在沒有什麼地方可以讓他們發展。


1 則留言:

匿名 說...

C Sir
唔知你記唔記得我 過去2,3個月曾經電郵聯絡過你果位教會球隊教練
我都遇到差不多的經歷
我的球員大多都有參加區隊或其他小型聯賽
習慣有一些肢體碰撞的比賽[當然是合理的]
但參加了4年的教會比賽[己隊都係教會球隊]
往往在比賽中被球證[請的球證都係基督徒]評擊"呢d都算基督徒?"
亦有聽過數次"我作為基督徒都覺得羞恥"
實在很無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