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月5日星期二

體罰

在香港這樣文明的社會還會有體罰嗎﹖

有的,因為昨天我才打了女兒。(我女兒才三歲)

我出手的原因是女兒的態度。她會扮一些惹我生氣的樣出來,會說:"我打你";她食飯時會慢吞吞又"搞呢搞露";我每句說話要講三次才有反應,這些情況都不是第一次發生的。

到底小朋友是否應讓體罰呢﹖

這個世界有人相信有病可以靠祈禱醫治,你也永遠可以找到兩種學說去支持自己。所以到底是否選擇去體罰自己的孩子,其實是自己選擇聽什麼。

無容置疑"反對體罰"已成為世界的主流,因為在香港你不會見到老師或教育場所利用體罰。如果你體罰小朋友,結果就會被人告,投訴,工作就會不保。所以就算我讚成一定程度的體罰,我一定不會體罰我教的學生。

作為父母,誰不愛惜自己的兒女呢﹖有得選擇,為什麼要體罰自己的兒女呢﹖誰不想用"說話"來教自己的子女呢﹖問題是當子女不接受你的"說話",繼續"違例"時,你有什麼選擇呢﹖

不買玩具給他﹖(孩子會介意嗎?) 不給他吃飯﹖(你忍心嗎﹖) 更大聲罵他﹖(有用嗎﹖) 再講更多的道理﹖(孩子會聽嗎﹖會明白嗎﹖)

我看見的是父母大多只能"從容"自己的孩子。

媽媽一天到外工作,晚上回家最希望的就是和女兒玩玩,開開心心,就算女兒做了什麼不對,也會選擇"從容",或要求我"慢慢教" (但自己就"唔教"),總而言之就是"不要打"。

在香港工作誰沒有壓力﹖媽媽在工作壓力下,回家已九時多,看見女兒被我打,心中的痛楚是能夠體諒的。所以今天大部份父母都會選擇"忍受"自己兒女的問題 ("第日大過左就會改!"),多於選擇去"處理"兒女的問題。

因為處理問題是難的,忍受問題是容易的。

多年以來,我會認為解決問題的決心,永遠先於解決問題的方法。

人永遠都會錯,每一個方法都不會完美,第一種方法不湊效便用第二種方法,體罰只是其中一種。只要去思考和反省,檢討每一種方法的成效,而不是盲目使用,那麼總有一天問題會獲得解決。

在我教籃球的日子中,我明白每一個學生都有自己的獨特性,一個人可以接受你的直接批評 ,另一個人卻需要鼓勵,一個好的教育工作者就要能夠分辨和作出適合學生的方法去教學生。這是沒有一個標準答案的。

體罰對與錯的辯論太無聊了,因為那不是絕對的。不利用體罰,利用"語言暴力","恐嚇",其實一樣可以傷害小朋友的心靈,甚致比體罰更深。

作為一位家長,我只能夠邊走邊學,反省自己的教育方法。

體罰了女兒的我,心中並不好受,今天我買了禮物和糖糖給女兒,女兒今天也沒有了昨天的問題,食飯不到十分鐘就完成了。

有沒有傷害了我和女兒的關係呢﹖我相信問題在於她是否明白我為什麼打她。我看見的是今天她仍然要我抱抱,要我錫錫,要我睇她"擦牙"。我問她有沒有嬲爸爸時,她說:"有"。我就回應說:"妳唔再做...... 爸爸就唔會打妳,仲成日買糖糖妳食。"

有得選擇,我情願交俾別人去教她,不要我"動手"。

但若沒有選擇,我情願"冒險"也不要教出一個"壞孩子"。

p.s. 小孩子不像大人,記憶短暫,若懲罰小朋友一定要"快、狠、準",這是我的經驗。星星之火可以燎原,若從容孩子一段長時間,孩子習慣了,要改就更難,這也是為什麼香港盛產"港孩",這些孩子若不是"無得救",都會是"好難救"。

咁啱今天蘋果日報有一則新聞是講關於體罰的研究的,有興趣的去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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