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月15日星期四

我的工人走了(之 二)

工人走了後,我第一次喂妹妹食字母粉,我要妹妹自己食,她也樂意。但食完後全件衫同埋地下都係英文字母。妹妹仲用隻腳"踏踏踏",成個地下黑色一"達達"。我要她用口水巾,但她掉開唔用,我要她執番地下的字母粉,她執完黐在手上跟住唔見埋,之後地下又出現新的黑色一達達。我要她用布抹番地上的汚積,她好不情願地做。

一個小時內,我和妹妹角力,好想她學自己食,但地上就汚糟糟,這便是成長的代價。不單妹妹成長,我也真正體會一個父母的心血。

晚上妹妹和我們睡,因為嫲嫲要回北角,第二天早上去睇醫生。

晚上我和太太夾住妹妹在大床上睡,妹妹在床上打筋斗,頭向下,好似田雞咁睡,又時又會將對腳伸出被外,我們又怕她凍病而又幫她蓋被,但蓋完無耐,咁知係咪因為太熱,佢又會將對腳伸番出來,我地又會醒。媽媽一早要番工,又要沖奶同換片片,返工邊會有精神,無做錯事被人炒就叫感謝主。

早上我和妹妹一齊祈禱,我問妹妹想天父俾什麼她,你估她說什麼﹖

她說:"錢錢"

我問點解,妹妹唔識答。我自己估是因為我經常說媽媽要返工,爸爸要做野都是為錢錢。

我們為家人祈禱後便開始刷牙同洗面,妹妹今天刷牙拿7分,滿分是10分。我教她自己刷,又叫她自己扭毛巾。她做得雖然唔好,但佢好開心可以自己試做。

工人姊姊走了後,我明顯覺得妹妹係唔開心,每次我問她姊姊唔番黎,你有沒有唔開心,她便會唔答,或講第二樣。

晚上我們在討論是否請工人時,我們都問妹妹意見,在嫲嫲不在時,我們問她:"妳想請姊姊湊你,還是嫲嫲湊﹖" 她說:"請姊姊湊。" 我們怕她誤會:"唔係以前的 Yati姊姊喎,係第二個姊姊﹖" 她說:"請姊姊。"

到嫲嫲在廚房出來時,我們再問同一問題,妹妹說:"請嫲嫲湊。"

這個時候我知小朋友已經明白人際關係的大道理了。

我相信妹妹對於姊姊的不辭而別是十分唔開心的,但她卻沒有表現出來,可能是唔識表達,但我深深相信一個相處了兩年的人,不會沒有感情。

今天早上在祈禱之後我再想為什麼我們對工人這樣好,她仍會不辭而別呢﹖

後來我想起了我的許多朋友都是一夜之後請自己的工人走的。他們都是基督徒,他們怕工人會有麼異樣,所以全都沒有通知工人,工人第二天便要離開。

我的工人的前顧主也是這樣炒她的。

法律上我們顧主沒有錯,我們賠足給工人,但事實呢﹖我們做了最傷害一個人的事。如果今天公司要炒,無論有什麼原因,我都會希望公司給我一點時間,最少一個月,好讓自己有心理準備。我也曾經一天前便被人通知不獲續約,那間是基督教機構香港浸會園,我的心靈的傷害並不是錢可以補償的。

我的工人,我到現在都有失望和傷心,但我開始明白和體諒他們,因為這不是我和她的錯,而是過去人生的經歷中,沒有看見公平和愛。她沒有偷我們家中的東西,我相信她還是一個好人,只是在她的人生經歷中,有前顧主傷害過她,她也只是沒有打電話給我們吧了,根不不算是做了壞事。

有朋友和我分享時講到家庭暴力或某些法律的立法問題,她提到我們做基督徒應該做的就是不論法律是怎樣,我們仍要堅持神教我們的做人原則,就算違法仍要這樣做。

我相信傭工和顧主的糾紛已經不能分是你錯或我對了,但我只想顧主知道一個人若今天晚上仍然睡在你的家中,明天卻突然無家可歸,就算是賠足給她,我相信亦是好慘的事。要停止或保障一個家,就是由好好待人開始,雖然我們未必會有機會得到任何回報。

現在我還會用來安慰妹妹的說話是:"姊姊要照顧屋企人所以才不能來照顧妹妹,不如我地第日去探Yati姊姊呀!" 妹妹便會說:"好呀!"

我好希望可以打電話讓妹妹和工人傾兩句,好讓妹妹知道姊姊還是錫她的。不過這只會是痴夢,因為我連工人的電話也沒有。

還希望我的工人回印尼後會說一句:我的顧主對我好好,香港人都好好。

不過這只會是痴夢,因為我一個人影響唔到全香港的顧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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