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1月18日星期二

難為正邪定分界



小時候很喜愛這電視片集,還記得那馮粹帆最後由魔變成天使的結局,發人深醒,但現實世界呢﹖

你去投訴,那些人會改變嗎﹖

我好喜歡歌詞中所講:

世界腐敗 犯法哪需領牌/看吧 邪力正強大
法理若在 為何強盜滿街/看吧 強盜滿街
人海的衝擊比那蒼海更大/啊 啊 


法理若在,為何強盜滿街﹖

香港籃球總會出律師訴給一個投訴他的小巿民,要我七日內寫道歉信,是什麼理據呢﹖

這個還是政府的資助機構,一年收政府700萬,康文署還回應監管無問題。

你能為正邪定分界嗎﹖

其實在教會中看見的景況也同樣悲哀,今天滿街都是基督徒,又如何呢﹖

何時見過基督教的人像陳日君主教站出來說兩句話﹖

不過現在香港巿民許多都飯碗不保,有一句是真:彼此也在捱!

但我希望我們在困難中不是互相殘踏,而是同濟共濟。

要吃別人的肉才得以生存,我情願餓死,

但我相信世上不會有多少人和我一樣想法。

唉........... 昨日又收到朋友消息他太太被裁,那公司還專裁剛生了BB的員工,已經是第三單了,無良顧主真係一街都係。

如果有基督徒有感動,不妨大家聯絡下,我地可以改變世界的。



曲:顧嘉煇
詞:鄭國江

對抗命運 但我永不怕捱
過去現在 難題迎刃解
人生的彩筆蘸上悲歡愛恨
描畫世上百千態

控制命運 任我巧安排
看似夢幻 凡人難盡了解
人間的好景給我一朝破壞
榮辱愛恨任分派

*努力未願平賣 人性我沒法賤賣
今天死結應難解
努力興建 盡情破壞
彼此也在捱

世界腐敗 犯法哪需領牌/看吧 邪力正強大
法理若在 為何強盜滿街/看吧 強盜滿街
人海的衝擊比那蒼海更大/啊 啊 
難為正邪定分界

9 則留言:

匿名 說...

以前的歌有意義得多。
我想了幾天[點解要掟蕉]。
我依然覺得不應該這樣做,把社會的風氣都破壞了。
那些壞政策之類是不好,掟蕉也同樣不好。
以惡對惡,只會招致更多的惡。

議員這樣做,是嘩眾取寵,[掟了蕉]效果有多少?大家心知肚明,議員比一般市民[精],好識什麽時候做什麽動作。市民不要同他一起癲。

你去見完劉惠卿之後幾天,我見到她在法會裏很惡的罵特首,我當時就想:[甘正義,又唔見你幫c sir 罵人!!]

我常為到香港人那份自律感到自豪,[自律]是指好幾次幾百萬人上街遊行都沒有做成混亂,全世界都未見過,這是香港人特有的。

如果人人學掟蕉,最終只會變臺灣的法會,掉臉。

我不希望香港的法會變臺灣。

SC

匿名 說...

SC:
六四遊行加上歷年七一,也沒有幾百萬人吧?

C sir Blog 說...

關於你不讚成掟蕉,我是認同的,任何人都應先利用合理渠道去反映意見,但你看見香港籃總的問題,會不會仍相信跟據現行的"遊戲規則"會做到事呢﹖

你看何俊仁被人打,雖然捉到人,但幕後黑手還不是消遙法外嗎﹖

你看雷曼的苦主,要見銀行都被拒,若不是示威遊行,衝擊銀行,那老婆婆的一生積蓄不是沒有了嗎﹖

我們的教會,又做什麼呢﹖

循規蹈矩,其實什麼都做不了,因為社會已"強盜無街"。

耶穌掃教會,因為看不過教會人在教會中做生意,

今天官商勾結,還能在遊戲規下要求改變嗎﹖

大家意見之所以不一,主要是對局勢的理解不同,你應為現時的制度已足夠,黃毓民不認為制度給予的空間可以抗爭吧了。

我非常認同長毛追究豆腐渣工程,如果你的侄仔因此而死了,相信你都會認同吧。但國內的父母就連追究投訴法院的可能都沒有。還有六四天安門的母親,她們有誰理會呢﹖

但今天,大家明知中國不會理,大家都放下自己的原則不去爭取了。

換轉你是這些父母,我相信更激烈的妳都做得出,掟蕉是高召,既不勞民傷財,又不破壞建設,又不阻街,又可以達到訴求,不浪費警力,為什麼沒有人讚一下黃毓民呢﹖

C sir Blog 說...

記號士兄:你的blog幾有趣呀! 多謝來訪小人。

匿名 說...

框架、規矩給人安全感,人也可以預期、預計有什麼會發生。或許這就是人所希望見到的安定繁榮。

對於由小到大都被教要做乖乖、聽話的人,離開常規,就不知如何立足了。

坦白講,掟蕉的確是為"嘩眾"的,收到一定的效果,引起一定的輿論,這...倒是眾所周知。

台灣人的政治又是另類的遊戲。

kc 說...

見到有人用「抗爭」形容黃毓民的行為,我就想問,擲蕉的行為相比(例如)一篇嚴厲或精妙的演說,究竟多「抗爭」到什麼。若不擲蕉而只用(例如)一篇嚴厲或精妙的演說,又會引致什麼後果。

C sir Blog 說...

kc 兄,的確或許一篇好的演詞,會比"掟蕉"來得更有好,但傳媒對好的演詞,始終不及"動作片"來得吸引,這一種做法帶來的"附加價值",或許正是用來餌誘香港傳媒去作廣泛報導的。

遊行本身都絕對比"掟蕉"更"勞民傷財",但人們相反卻接受,這是文化文問,不是該行為本身的問題。

"立法會議事守則是用來挑戰的",所有法律都是被人去修訂才會變得更好的。社會所有的事物都是在改變中。

我可不可以建議政府立法要求律師發出任何信函,若其結果敗訴或於合理時間內並不起訴對方,或其律師信並無理據要負上其法律責任而向對方賠償其精神上的創傷呢﹖

奸惡者比誰都更會利用法律去"控制"對手,感覺是循規蹈矩的人可能已站在對方的軍營內。

kc 說...

C Sir,我不會懷疑擲蕉的行為對傳媒的吸引力。問題是,廣泛報導又如何?就說擲蕉引來廣泛報導,演說引來零聲報導,那對市民的利益有何分別?(我知,擲蕉令市民有馬戲看,茶餘飯後也有多一話題,但這不是市民選議員的目的吧。)

先假設黃議員的立場(好像是反對生果金入息審查)對市民有益,難道政府會因擲蕉的行為怕了或服從議員,從而制定合乎市民利益的措施?

如果市民真的認為向特首擲蕉等行為的確有效維護他們的利益,甚至比議員循規蹈矩地開會更有效的話,其實在街頭(例如特首出遊時)做也可以,同樣有效但更便宜(可省回給議員的薪金和津貼)。

當然,若你想說「兩者都無用」的話,我會同意。聽說立法會沒有實權,難聽點說就是政府做場戲令市民以為政府真的按市民的意願來治港。若期望議員可「抗爭」到什麼一般市民不能「抗爭」到的,必須先改變這個「沒實權」的現實。當然,按上次立法會選舉的結果,即某個保皇黨成立法會內最大勢力而「泛民」的聲音佔少數,我想不必改變了,因為市民的主流意願就是安於聽從政府的聲音而不是反過來。

最後關於你的建議,你當然可以向政府提出建議,但我想最可能的結果是建議沒有回音。

C sir Blog 說...

KC,你的說法:"市民的主流意願就是安於聽從政府的聲音而不是反過來",這是完全對的。

香港人係咁,沒有空間關心,主力保飯碗。"聽話" 就係主流。

所以一個社會的未來在乎教育,如果繼續填鴨式教育,我們的孩子只會背書,社會就不會進步。

所以如果教育都無改善,只有祈禱希望在上掌權者係一個好人,好像胡錦濤等,已是好難得。

特首若做一個風平流靜下的管理人,當然做得好,但若有變化,香港人的創意,前瞻性,分析力,其實都是頗低的,你看迧士尼,西九,這些點子都乏善足陳,香港只是一個抄得快的地方,卻毫無創意可言。

原因一句到尾,填鴨式教育,再加上既得利益者打壓創造主義者,香港最終變死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