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0月27日星期一

以言入罪

胡佳 - 中國的維權人士,幫助愛滋病人,做的都是好事,卻被判入獄三年半,還有一個一歲不到的女兒。國內有一些支持他的巿民,希望送奶粉給他在家的太太,卻被家門一大堆公安阻止。這是什麼世界﹖

程翔 - 新加坡海峽時報的記者,一生愛國,寫文章反映國內問題,結果一次去到北京工作時,被捉去並判以間碟罪,並入獄三年多。

六四犧牲的年青人 - 這些人靜坐抗議,要求意見獲得聆聽,結果被人開槍震壓。我們損失的只是愛國的年青大學生。有人說這換來中國現今的穩定繁榮,我就不能苟同。

這些人和我都毫不相干,我也不認識他們,但自從香港籃球總會發律師信告我後,我開始感受和明白到他們的處境多一分。

當一個人民發出與政權有異的意見時,當權者可以做的是什麼呢﹖

他可以聆聽,可以思考意見有沒有道理,可以接納意見並作出修改,也可以選擇不理會,依然故我。

也可以選擇與反對聲音溝通,消除誤會和糾正"錯誤"理解。

但有一些竟會選擇把這些聲音消滅。

用的手段是以言入罪。

我不是一個熟識民主自由的人,對於民主自由也沒有幻想,美國不也是有金融海嘯嗎﹖他們的國民不是揮霍度日嗎﹖結果也導致人民困苦。現在金融風暴,所有國家都似乎奉行共產主義,將私人企業納入成為國家企業。中國雖有問題,但搞的奧運比誰都出色。

但我不能接受以言入罪。

寫文章,將事實說出來,是一項罪嗎﹖

若你把寫文章講問題的人拉去獄中,這反映的是政權已開始盲目,已沒有聽取意見的空間,也就是專制極權的統治的指標 Indicator 。

三鹿奶粉集團傳聞要給三百萬百度網站要求不要在網上討論毒奶事件,這是要控制言論,封殺反對自己的人的聲音。

這是大問題,也是大危險。

有人給你意見,若反對你的,當然難受,但背後會否有其道理呢﹖

掌權的人,執政的人,不願意聆聽反對聲音的只有一個可悲的下場。

中信泰富的高層會否有人告訴他們不要玩 accumulator 呢﹖我相信不會沒有的。

當曾特首要將生果金作入息審查時,智囊團中沒有人反對嗎﹖

如果真的沒有人反對,那就是由於當權者只選擇了會說順耳的說話的人作為自己的伙伴 (親疏有別),那就是最大的可悲。

香港籃球總會的管治方向,是聆聽意見呢﹖還是採取以言入罪呢﹖為什麼小巿民向立法局議員投訴,未有公開發表,卻會引起籃總要發律師信告毁謗呢﹖

到底香港籃球總會內有什麼人認同向一個小巿民發律師信呢﹖這個做法是一人的決定呢﹖還是全體香港籃球總會的委員同意發律師信呢﹖那些師長,太平紬士,律師,全都認同這做法嗎﹖

若果是一個人的決定,那代表出律師信是一件小事,香港籃球總會的其中某些人可以隨意發律師信告小巿民。這會不會代表權力過大呢﹖抑或是有人私自作出決定,未經所有委員同意呢﹖

中信泰富的財經專員,一個人可以輸掉全間公司,這是不是權力過大呢﹖還是當中未經正常程申報,有人私下作決定呢﹖

若向我發律師信一事是經全體委員同意,我相信就不是一件"小事"了,反映的問題更大。那香港體育總會的管治水平,香港康樂文化事務署對香港體育總會的監管水平,相信都極度值得全港巿民關注,因為單是籃總一年便花香港巿民700萬。



2 則留言:

匿名 說...

發律師信這事也可向議員反應備案,香港優點是還有點機制,而不是人人都道德高尚

我現信「人本惡」

Garlic

匿名 說...

我現信「人本惡」

在人有能力、知識、地位時,「惡」就更易生長,所以必修法治

另外當然需道德情操教育,但無人認真教

Garli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