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開宗明義講,我無買匯控,也不是金融財經專家,而是一個藉藉無聞的教練。
首先問大家知唔知為什麼匯控供股唔係2供1而係12供5呢﹖好麻煩喎,12 供 5﹖同2 供 1 差唔多啫﹖
今天蘋果日報的回應中有一轉載blog 文,內容解釋此舉會制造許多碎股,而碎股要買賣就要折價,簡而言之小股民必定因而會相較大戶不利。
這類文章我個人非常之欣賞,因為文章深入淺出,對匯控的深入分析或指控亦有根有據。大部份這些言論之總結謂匯控管理層已失了過去的誠信,對小股民不誠實,沒有良心,包庇大戶等,建議小股民不宜供股。
我卻有不同看法,因為我認為無商不奸,因為盈利是機構成立的目標,而利用"精明"的方法去盈利,是慣常的做法。
現時以盈利為目標的商業機構,奸和精明其實分別不大,甚致可能是必須,因為顧全大客戶,忽略小戶,這是20/80 原則,管理界常識。意思是公司主要收入來自20%客戶,若能照顧好這20%人,公司便穩賺。
例子是銀行開設特快專櫃給過百萬存戶,窮人則慢慢排隊。還有,當銀行向存款不足的窮人收取手續費,趕走或者趕絕窮人,作為商業機構,似乎理所當然。
若認為一個商業機構要有良心,那股民應該在匯豐帶頭向小額存款窮人收取手續費的時候出來抗爭。然而,股民未有咁做,因自己是既得利益者。但當自己成為這些"窮人"的時候,卻要大罵匯豐奸,管理層"出術"云云。
錯誤的期望是希望一個商業機構會有良心。更無知的想法以利字當頭的世界中是散戶/窮人可以鬥羸大鱷。
"法律之下 (證監制度),人人平等",這只是給仁義之士追求的夢想。傻強一句:"我唔知有迷債"足證之。
貧者越貧,富者越富,才是真理。
眼見梁展文事件,雷曼迷債,電盈私有化,香港教改,體育界小圈子無王管,期望香港政府的管治可以有效保護小民,無疑痴人說夢。
香港政府高官不願減薪,與港巿民共渡時艱,已明證其虛偽。
要在商界中生存,就要學蠱惑偽善,要保盈利,就要裁員減薪。
如果期望商業機構有良心,首先要做的是股民自己要能不貪。
若股民不貪,匯控無需維持派息,無需投資新巿場,也無風險,也無豐厚盈利,若無盈利,也就無需買股票,也無股民。
個人認為最實際的是學耶穌,行公義好憐憫,去為社會的不公平事站出來,又或最少學他做一個木匠,因為"鬥"木,起碼你會見到做左件有用的東西出來。
又或者學效社民連三子,遇到有不公平的時候便站出來,我相信如果多d人係咁,以色列人都唔會經歷種族清洗,89亦唔會有民運,特首亦唔會係百人選出來,財政報告唔會咁垃圾,官商亦唔會咁勾結。
供唔供股,還是留番俾你慢慢諗,我就要去諗下點教好d波先。
有機會七一遊行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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